4000872658/微信3369821412

全面盘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方法

来源:哈尔滨南岗区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16/9/9 18:06:32

咨询热线:400-087-2658  王老师QQ8450 19352

 


全面盘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方法

 

 


  目前,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实务中,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经营性损失或者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 费等情况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相关科目,不予以抵扣。下面为大家汇总实务中进行税额转出的各种情 形及账务处理方法,供参考。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包装食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8月其某批次在产品的60%因违法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该批次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成本为10万元,发生运费1万元,已于购进当月认证抵扣。


  纳税人在产品因违法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应于发生的当月将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60%=1086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 哈尔滨南岗区会计培训...

关于我们 | 招生信息 | 新闻中心 | 学校动态

版权所有:搜学搜课(www.soxs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