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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在八种特殊事项发票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哈尔滨南岗区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16/11/17 17: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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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解答】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二、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


【问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三、货物品种较多时发票的开具


【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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